《广州科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和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已接近尾声,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 号)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 号)的相关规定,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州科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和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街道禾丰路以南、春分路以东地块
项目投资及工作制度:项目总投资为5亿元,项目定员100人,年工作日250 天,按车间分合成车间为三班制,其余车间均为单班制,每班工作8 小时。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拟建抗肿瘤原料药及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的化药生产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合成车间、综合制剂车间(变配电站、消防水池及泵房位于综合制剂车间-1层)、甲类仓库、污水处理站(埋地)、门房等。本项目的生产规模为:原料药10吨/年;片剂28000万片/年、胶囊4800万粒/年、软胶囊1000万粒/年、冻干粉针剂75万支/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合成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和综合制剂车间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生产性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质检实验室废水、纯水制造浓水、冷却塔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和初期雨水等)排放对纳污水环境的影响。
(3)噪声: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风险:原辅料(危险化学品)及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贮存与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污水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②生产性废水经厂内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治理措施
①合成车间废气均采用“碱喷淋+干式过滤+ 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
②综合制剂车间的废气采用高效过滤器(布袋除尘器)处理;
③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通过优化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按不同性质分类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厂家回收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按规范留足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满足总图消防的要求。在综合制剂车间地下设2座消防水池,每个水池有效容积400m3,共800 m3。建立完备的事故应急系统,有针对性地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广州科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和生产基地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与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符合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本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在采取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实施严格的环境管理,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不会改变现有环境功能。
在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处理,贯彻执行“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① 查阅方式:公众到2024新澳门2024免费原料网官方网站查阅索取。
② 查阅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 日内。
(2)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① 索取方式: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广州科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索取。
② 索取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 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区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区域目前环境状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实施。
④ 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建设单位:广州科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020-89857137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广州科锐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